深圳市南山区深职训职业培训学校

Shenzhen Nanshan District Vocational Training School

首页 >> 教育资讯 >>政策行业信息 >> 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
详细内容

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


  • 1

   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  • (一)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    (二)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;

    (三)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,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;

    (四)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、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。

  • 2

    企业自主确定合作学徒培养的培训机构。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  • (一)本市技工院校或者职业院校;

    (二)由广东省、本市、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法批准设立或者同意备案,办学地址在本市内且经评估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。

    补贴标准:每人每年5500 元-8500 元。

有关链接
  1.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  2. 《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》政策解读


  • 电话直呼

    • 0755-26068191
    • 南山深职训 :
  • 微信扫一扫

本站已支持IPv6
seo seo